关于推荐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企业创新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奖励机制的激励导向作用,表彰在人工智能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切实推动山东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根据《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企业创新奖(以下简称"企业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推动国家和山东省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中作出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的企业;
2. 在山东省注册二年以上的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科技成果,对科技进步有突出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4. 三年内已获得过本奖项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奖项设置
企业创新奖不设等级,本年度评选企业创新奖不超过十项。
三、推荐要求
企业创新奖采取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办法申报。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推荐。
1.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分支机构;
2.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理事及以上单位(可以自荐);
3.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理事 2 人以上(包含2人)的推荐。
推荐单位及推荐专家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四、申报方式
依据《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及个人在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官网(http://www.sdaai.org.cn/)查阅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相关内容,并进行相关推荐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者于2025年9月5日23:59前,将“附件”中的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后,提交至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邮箱:sdaai@sdaai.org.cn。
申报工作从通知发布之日启动,2025年9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0531-88693017
刘老师:18764445609
电子邮箱:sdaai@sdaai.org.cn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
2025年8月11日